-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84H/2025-00206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配分类: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02成文日期:2025-09-02
- 标题: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济南市2025年度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和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会战略,进一步培养壮大高技能(技术)人才队伍,更好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济南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济人才发〔2024〕16号)有关精神,拟组织开展济南市2025年度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和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及申报数量
(一)遴选数量。在全市范围内遴选5个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和30个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数量。原则上各区县(功能区)可推荐申报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数量不超过2个、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数量不超过5个。没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不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
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申报,主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13条标志性产业链和34条重点产业链,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高技能(技术)人才需求强劲领域,突出焊接、材料加工等小切口细分技术专业,在以培养高技能(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市属技工院校和济南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企业中建设。原则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次培训规模50人以上、年培训规模不少于500人,建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实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培训场地符合消防等安全标准;
3.培训目标明确,专业设置合理,符合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鲜明的行业背景或区域特色优势专业;
4.具有稳定的师资队伍,有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有完善的培训专业教学方案,注重实践能力培训;
5.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
(二)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
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技术交流、技术革新等方面作用发挥明显的高技能(技术)人才,组建团队并领办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和领办人原则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
2.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
3.工作室领办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副高级工程师)职业技能(技术)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4.团队在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提升产品质量;
5.在人才培训、传技带徒等方面成效十分显著,能够培养一批技能(技术)骨干,积极开展具有创新性、前瞻性、标准化的开发与研究,建立和完善各工种工艺及产品制造的标准化体系,为关键技术的研究和产品制造提供标准支持,取得明显成绩。
三、申报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出具推荐意见。
(一)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项目须提交:
1.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函;
2.申报报告,包括单位概况、相关专业状况和现有优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保证措施等;
3.《济南市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
书》(附件1);
4.《济南市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
(二)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项目须提交:
1.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函;
2.申报报告,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技术)大师简介、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及建设实施方案,以及今后2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等;
3.《济南市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4);
4.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单位有关情况说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领办人及团队人员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员先进事迹、突出贡献、业绩能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7.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材料要求。两个项目有关申报材料应按顺序简装成一册(普通A4纸装订或胶装成一册即可,杜绝过度包装),一式五份,并扫描成PDF格式。请各区县(功能区)于9月25日前,将推荐函(写明佐证材料审验情况)及相关申报材料(含word和PDF电子版),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项目经费
(一)市财政支持。对入选的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培训基地所需培训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教师提升培训、教材教法研发及其他培训成本等;对入选的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授牌,重点打造10个成效显著的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开展技术研修、攻关、创新活动所需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项目开发研究、原材料消耗、开展传技带徒培训等。
(二)申报单位经费支持。申报单位应安排相应资金,支持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和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三)经费管理。申报单位要制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密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项目申报单位应客观、如实、完整地提供申报资料,并承诺对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质量。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运行成果进行评估,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航宇 51705978;沈晨 51705970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D518房间
电子邮箱:srcfwzxjnjdzdb@jn.shandong.cn
附件:1.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