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26-6177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6-04-14 发布日期: 2026-04-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技耀泉城 乐业济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人社字〔2026〕7号 有效性: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国资、医保、大数据、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部门:
现将《“技耀泉城 乐业济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司法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商务局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济南市大数据局 济南市总工会
共青团济南市委 济南市妇女联合会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济南市红十字会
2026年4月14日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此件公开发布)
“技耀泉城 乐业济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8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聚焦“投资于人”,深入实施强技能助推强省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开展“技耀泉城 乐业济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产业提档升级和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聚焦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发挥政府、行业、院校、企业四方作用,优化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探索建立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体、政府补贴性培训为补充的培训体系,形成以就业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政府与市场有效结合,资源充足、结构优化、载体多元的培训格局,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从2026年到2027年底,全市组织各类技术技能培训60万人次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围绕13条标志性产业链、34条重点产业链领域及新兴领域等,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充分调动行业部门、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积极性主动性,推广“订单式”“项目制”等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精准性实效性。紧密对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发展要求,在市属高职院校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训计划项目,每年至少培养300名现场工程师。聚焦现代医药重点产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开展省级职业技能培训“揭榜领题”重点项目。强化公共培训资源供给,每年培育10家左右标志性产业链公共实训基地,提供技能训练、师资培养、技术支持等全方位服务。针对传统产业链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机械加工、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产业工人大培训行动,每年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区县(功能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下同)
(二)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训行动。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设置一批优质数字领域专业,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积极向社会输送数字经济领域毕业生。先行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数字技术领域,打通数字人才职称与技能等级转换通道。围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云计算、大数据、集成电路、虚拟现实等重点领域培育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对组织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的,按规定给予一定资助。每年开展数字技能类培训不少于2万人次。(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养老家政领域培训行动。服务“一老一小”现实需求,聚焦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健康照护、医疗护理等领域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全面提升养老家政领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一线在职人员开展全员轮训,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支持驻济院校与养老机构、企业合作共建,“订单式”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2026年年底前,全市养老机构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达到90%以上。建设家政服务公共实训基地,打造集标准化、实体化、数智化于一体的北方地区家政人才培训高地。组织实施家政培训项目,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共享利用,每年开展家政补贴性培训不少于6500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妇联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乡村振兴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围绕粮食综合产能提升、泉韵乡居和美乡村片区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等人才需求,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机手技能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等培训,不断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000人次。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9000人次。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发挥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基地作用,推进全国工匠管理服务平台(http://113.201.104.122:8001/)线上培训,大幅提升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创新培训模式,统筹培训资源,面向电子商务师、无人机驾驶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新业态新职业,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增强文旅行业技能人才供给,组织开展酒店(民宿)运营管理、传统工艺制作、非遗保护传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泉城人家”精品民宿品牌,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1400人次。推进高素质交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广泛开展公路养护、城市轨道交通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依托济南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开展直播电商技能培训,联合高校常态化开展“校企共育”主播孵化及实训教学,每年培训不少于800人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重点群体就业培训帮扶行动。面向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以及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紧贴产业发展和培训双方需求,完善“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机构+用工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开展重点群体“订单式”“点单式”就业技能培训。优化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课程资源,每年开展公益性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组织受经济环境变化冲击较大的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转岗转业等培训。每年面向重点群体开展康养照护类、物业管理类、智能制造类等项目制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多级联动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每年补贴不少于3000名一线职工(含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市残联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青年群体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 提升“双千”计划,指导市属高校整合教育培训就业资源,加快“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建设,帮助毕业生提升求职信心、提高就业能力。支持以技能人才培养为主的驻济高职院校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将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情况纳入学分体系,加大技术技能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技工院校面向未就业大学生开设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纳入技工院校年度招生计划,享受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相关政策。开展“技能大师进校园”系列活动,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8000人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创业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探索“职业技能+创业”模式,加强师资培养,迭代课程体系,创优“马兰花”创业培训品牌。联合高校、创业孵化基地、社会化培训机构,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发“项目制”“定制化”课程,通过创业课堂、创业泉城训练营、实地参访等多维模式,支持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将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扩展到高校在校学生和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激发青年群体创新创业活力。每年组织创业培训不少于1.5万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九)特种作业技能培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监督,推进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和新工人的安全技能培训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确保全市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构管理,通过发证机关自建考点或依托职业院校和大型企业建设公共考点,推动考培分离。每年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不少于8万人次。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8万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红十字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公共实训基地提质扩容行动。统筹整合政府、行业、企业、院校资源,布局建设以1个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为引领、3个标志性公共实训基地为骨干、N个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为支撑的“1+3+N”公共实训基地体系。支持企业与驻济高校(含技工院校)联合建设现代产业学院,鼓励企业开展行业培训、带徒授技、技术创新工作,每年遴选建设5个以上高技能(技术)人才特色培训基地、30个左右技能(技术)大师工作室,10个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人社统筹、部门参与、分类实施的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调度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情况,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职业技能培训数据的统计分析;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摸清本行业领域技能培训需求,推动相关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打造全链条培训体系。持续深化“四个对接”工作机制,整合行业企业、培训机构、评价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等多方资源,一体推进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和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各环节。引导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培训,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需求摸查、项目设置、岗位推荐等环节开展对接合作,促进参训人员就业转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构建职业培训立体矩阵。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培训阵地和平台,开发上线“技能培训地图”,打造“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推动培训网络全覆盖。面向企业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创新开设“技能夜校”、“技能业余课堂”,推动“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深度融合。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强化培训资源供给,提升培训效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创新技能评价方式。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数字、建筑等领域企业探索开展“一试双证”,实现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互通、互认。在技工院校教师、工程技术、农业等八个领域推动职称与职业技能贯通。畅通以赛促评通道,为竞赛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的选手颁发高级工或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体系,选取优质链主企业分行业牵头建设产教评生态链,面向生态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技能评价,激发技能强企内生动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完善技能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推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倾斜。引导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岗位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国有企业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股权、项目和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的,高技能人才应占一定比例。鼓励国有企业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强化资金保障和监管。统筹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群团组织相关资金的合力,用于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进一步健全差异化补贴机制,保障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组织开展培训项目部门(单位)工作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发生虚假培训、虚假评价、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应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等相关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宣传推送相关政策、活动、服务等,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培育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培训就业效果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营造技能宝贵、劳动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