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26-6188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7-29 发布日期: 2026-07-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推进开展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3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济南市项目制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是省内开展项目制培训较早、较成熟的地市之一,对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2025年以来,各级人社部门部署推进“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明确要求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原有项目制培训模式在灵活性、实效性等方面难以完全适配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完善制度体系,现结合工作实际对2023年《关于印发济南市项目制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修订,通过丰富拓展培训类型、优化调整补贴标准、探索差异化补贴模式,提升项目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2号)
2.关于深化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5〕37号)
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技耀泉城 乐业济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字〔2026〕7号)
三、出台目的
对当前项目制培训工作进行优化完善,探索更加精准对接、精细管理、精细服务的现代化项目制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效,助力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从注重培训过程向注重培训质量转变,发挥培训稳就业、促就业、优就业的支撑作用。
四、重要举措
一是细化培训类型。培训项目由单一合格证书更改为三类,细化不同培训类型的绩效产出导向。“资格等级类”以技能提升为导向,“订单就业类”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为导向,“合格证书类”作为补充现有职业体系短板,将需求较大,济南市无社会化评价资源或者特殊群体不便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工种设置为合格证类项目。既解决当下就业问题,又兼顾长期职业发展,同时解决等级认证难、工种设置不全的现实问题,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二是优化补贴标准。综合考量不同培训类型、项目的实施成本,兼顾结业考核难度、参训人员就业落地绩效等要素,科学设置差异化补贴标准区间,避免补贴标准一刀切问题,引导培训机构深耕教学、注重培训实效,进一步提升项目制培训的质效。
三是丰富培训方式。推进“互联网+”职业培训的模式,明确理论知识可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开展,充分发挥线上培训灵活便利的优势,缩短参训人员参训周期,提升组织效率。同时严格管控线上授课时长,线上培训占比不得超过总课时的20%,统筹兼顾培训时效与教学质量,切实避免线上化流于形式、实操技能弱化等问题。
四是规范培训实施流程。2024年济南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4〕14号)》,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各个环节的组织开展、具体流程作出系统性规范要求。本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要求项目制培训实施依据该通知执行,统一实施流程,实现培训全过程标准化、规范化运转。
五、新老政策修订
项目制培训采取按年度制定培训项目(工种)清单、通过采购确定培训实施主体的方式组织实施,2025年度项目制培训工作已全部结束,新旧政策可实现有效衔接。新老政策主要差异如下:
一是增加了两种培训类型。原政策以“取得培训合格证”为补贴发放依据。新政策增加了“资格等级类”“订单就业类”两种培训类型,分别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稳定就业”为补贴发放依据。新增培训类型培训难度更大,对培训实施主体的要求更高,培训的结果导向更好。
二是补贴标准适当调整。原政策按照每课时25元、最高补贴40课时的标准发放补贴。新政策综合考量不同培训类型的培训难度、考评费用、就业对接成本等因素,设置不同补贴标准区间,补贴标准向更高质量的培训产出倾斜。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处
具体联系人:贾静
咨询电话:0531-5170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