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84H/2025-00147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配分类: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01成文日期:2025-07-01
  • 标题: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简章
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简章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济南市技师学院创建于1958年,为济南市重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占地568亩,拥有主校区和高新校区两大教学区。学院先后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建设院校、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等称号,设有山东省世赛集训基地,获评济南市人才工作突出单位等多项省市级荣誉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人员控制总量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现将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7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济南市技师学院拟公开招聘博士10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个人报名

此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1231日。学校将根据应聘情况不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jnsjsxyzp@jn.shandong.cn,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如:教师+**+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见《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通过咨询电话联系。

单位初审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初次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版材料相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根据工作进程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济南市技师学院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及要求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济南市技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577876855778663

监督电话0531-55778856

电子邮箱jnsjsxyzp@jn.shandong.cn

八、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3.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5.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济南市技师学院

2025年7月1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