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划型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要求,纾解企业困难,我市按政策规定,通过与有关部门共享数据,对参保单位进行了划型,现将符合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不含非独立法人企业)予以公示。其他参保单位,待全省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时间另行通知),可通过我中心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查询。
公示期为3月14日至3月20日,参保单位对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方式见《济南市关于企业划型的说明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
1.济南市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承诺书.docx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