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84H/2025-0014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组配分类: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20成文日期:2025-06-20
- 标题: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现将考核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定工作要求
按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17号)要求,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工(含)及以下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由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核评定工作安排
(一)高级工(含)及以下技术等级考核评定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照济人社字〔2021〕17号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实施高级工(含)及以下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二)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核评定
2025年组织两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门、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符合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条件的工勤人员填写《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定表》(见附件1),审核汇总后填写《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人员名册》(见附件2),组织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分别于7月15日和10月30日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
市人才服务中心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方式,组织实施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考核评定通过人员名单。
三、有关问题处理
(一)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业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职业技能等级执行。市直各主管部门、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业相近(国家职业标准内容包含或者近似)原则,参照《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考评参考职业(工种)名录》(见附件3),确定工勤人员申报职业(工种)。
(二)原符合申报条件,未按规定参加上一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或经考核评定未能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应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得越级申报考核。
(三)上一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结束后,经组织人事程序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以及从机关、企业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原从事技能岗位工作年限累计达到中级工或高级工规定年限的,可直接参加中级工或高级工考核评定。
(四)已取得与所从事工作岗位相关的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岗位工作年限条件的,原则上不参加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评审考试,提交《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定表》、证书扫描件和申报单位公示情况,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
(五)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评定工作参照执行。
四、工作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和办法的宣传解读,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和技术等级考核评定等各项工作,确保考核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单位: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鉴定指导部
联 系 人:宁兆强 联系电话:68966471
附件:1.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定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