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我从单位离职后失去生活来源,单位欠我的工资又没有发放,我要投诉单位。”4月18日,支队新成立的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站接到劳动者黄先生反映自己工资被拖欠。
经了解,黄先生因为疫情原因从单位离职后,一直没有经济来源,原单位也由于受疫情影响经济效益大幅下降,暂时没有给员工发放工资。鉴于疫情影响,加上涉案双方情况比较特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与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联合对双方进行调解,在人民调解员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企业按照黄先生诉求支付了其工资5000元。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站出具了书面调解书,黄先生的难题得到圆满解决。这是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组织启用协作机制以来,联合处置的第一起案例。
4月1日全市“一站互联”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启动,4月11日,“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站”正式运行,标志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在创新构建协作机制、提升我市劳动者维权效能上,又有了新的突破。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站成立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积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一体化联动维权模式,由市总工会选派的优秀律师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同时在工作站合署办公,发挥劳动监察执法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取证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协调调解职能的各自优势,共同面对诉求、共同分析案情、共同解决疑难、共同维护权益,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劳动法律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快捷高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