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26-6174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2-14 发布日期: 2026-02-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支持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支持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创业是就业之源,是增强城市内生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等文件,为推进创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激发创业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决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

3.《山东省促进就业条例》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28号)

5.《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4〕56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工作部署,围绕育主体、搭平台、优环境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通过健全创业扶持政策、建强专业化创业孵化载体、优化服务保障体系,降低创业门槛与成本,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创业服务保障,充分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业活力,加快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主体,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四、重要举措

(一)青年群体新创办企业资助为支持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新创办企业,制定了支持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及博士(后)人才新创办企业3项政策,突出扶早扶小,符合条件的,根据核定结果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加快做大做强。

(二)打造高水平创业孵化基地。为增强创业载体集聚效应,鼓励政府、高校、企业等建设专业化运营成效突出的创业孵化基地,制定了高水平创业孵化基地支持政策,分高能级、特色化两类,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建设资助和运营资助。

(三)提供低成本创业场地。为支持新创办企业低成本创业场所需求,制定了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优化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采取“创贷+商贷”模式,提高了商贷额度。

(五)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为引导支持更多人想创业、敢创业,优化了创业培训政策,将补贴对象扩展到高校在校生和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组织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

(六)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为解决新创办企业缺经验、缺资源、缺指导等问题,提出了创业导师陪跑支持政策,组建创业导师团队,建立陪跑机制,对导师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给予补助。

(七)提供创业赛事项目跟踪服务。为充分发挥创业赛事引领作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鼓励支持创业者参加各类赛事活动,建立参赛项目对接服务机制,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五、新老政策修订

目前,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采取“人社+融担+银行”三方合作模式,市融资担保公司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在出台该措施前,我们积极征求了市融资担保公司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后,将目前执行政策,“符合个人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鲁人社字〔2023〕124号第二十三条)”改进为“对2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1-5170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