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84H/2025-0031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配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2025-09-26成文日期:2025-09-26
  • 标题: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右技术技能大师评选实施细则﹥等3项细则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右技术技能大师评选实施细则﹥等3项细则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2024年,济南市印发《中共济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济南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人才办发〔2024〕16号),形成了22条工作举措旨在通过实施人才强省会战略,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为进一步支持保障海右技术技能大师、数字技术工程师等人才培育,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海右技术技能大师评选实施细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参训企业补贴实施细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基地奖励实施细则》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共济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济南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人才办发〔2024〕16号),参照《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管理办法》(鲁人社字〔2022〕15号),结合我市实际,在征求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部分重点产业链企业、市属高校意见基础上,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后,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出台目的

一方面,为全面贯彻人才强省战略,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聚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通过系统化的评选、激励与服务机制,选拔培育兼具高水平专业技术与高超实操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持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促进技术技能人才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双向赋能,为强省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另一方面,为打造卓越工程师队伍,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强化现代产业体系人才供给,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重点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式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四、重要举措

《海右技术技能大师评选实施细则》围绕人才选拔、管理、激励及作用发挥等制定了系列重要举措。

(一)深入挖掘复合型领军人才聚焦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紧扣产业需求精准划定评选范围与标准,强调同时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复合型”申报资格,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集聚,服务全市产业升级。

(二)健全公平高效的评选机制。实行“用人单位-区县-市”逐级申报流程,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积极参与,通过多阶段筛选评估,‌确保入选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和实际业绩,有效提升评选工作的专业性与公平性。

(三)营造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进一步鼓励用人单位加大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才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参训企业补贴实施细则》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基地奖励实施细则》的核心举措可概括为三个部分:

(一)设立梯度化培训补贴及竞争性奖励机制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参训企业补贴实施细则》将对参训企业的培训补贴标准与《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级挂钩,这一梯度化设计充分考虑了培训成本差异,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参与意愿。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基地奖励实施细则》着重对培训效能较突出的培育基地进行奖励,且明确已享受其他项目培训补贴的基地不予重复奖励,确保公平高效。

(二)规范准入门槛,保障基地质量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参训企业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对培训机构、培训人数、培训专业、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资源精准投向数字技术岗位。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基地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了培育基地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规模、培训效能等方面要求,确保给予奖励的培育基地培训效能明显

(三)建立了严谨的评审与监管流程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基地奖励实施细则》要求企业需在考核结束后30日内提交营业执照、培训协议、获证人员花名册等材料,通过区县初审、市级复审、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拨付资金,同时明确对弄虚作假企业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基地奖励实施细则》采取区县初审、市级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分级审核程序,并对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责,构建了覆盖申报、评审、资金拨付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以政策合力引导培育基地提升质量、扩大规模,为济南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咨询电话:0531-517059780531-5170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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