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济南市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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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现就参保企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企业条件。我市参保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招用人员条件。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申领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申领。已由之前招用企业申领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或已申领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等政策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不能再用于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社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系统提示申报。 (二)线下申请。企业向参保地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市直参保企业向企业属地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劳务派遣企业及无法进行线上申请企业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注册登记地所在的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三、办理材料 (一)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报盘电子文档(可从“山东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依据企业和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报盘文档格式请勿变更修改)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与新招用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1,可从“山东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以下简称派遣企业),须现场申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劳务派遣资质证明、劳务派遣协议(或承揽、外包协议)等相关资料); 6.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等。 上述纸质材料(第2、3、4、5、6项)需提供PDF或者JPG格式的电子文档。 (二)经办机构需要内部校验的材料 1.校验招用时间。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O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可按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确认,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2.校验身份信息。利用数据比对确认招用人员身份。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可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获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可通过核验其毕业时间确认,毕业时间等受教育信息以教育部门提供为准。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信息可从本地人社部门的登记失业人员信息库获取(此类人员就业前须进行失业登记)。 3.校验参保缴费期限及状态。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四、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区县受理电话 历下区86952585 市中区86157593 槐荫区87956189 天桥区85943846 历城区66899169 长清区87268816 章丘区83310991 济阳区84238616 莱芜区76224815 钢城区75873038 平阴县87891088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82689735 南山区 88112713 起步区66604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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