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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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4〕56 号)、《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4〕14号)、《关于公布<济南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函〔2024〕27号)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方式和专业工种不同按照相关标准补贴。 补贴期限:审批通过开班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培训补贴申领手续。 补贴次数:1次/年/人。 补贴方式:培训机构代领。 申请条件: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在济南市目录内职业培训机构参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培训补贴(含各类证书及培训方式),同一专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参训。 申请材料: (一)培训人员花名册; (二)居民身份证(扫描上传); (三)人群类别身份证明材料; (四)取得的符合规定证书(网上填报,系统校验); (五)《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网上填报,扫描上传); (六)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 (七)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提供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 (八)市培训监管平台完整参训考勤记录(培训过程个人考勤记录不低于规定课时的80%为合格)、全过程抓拍照片等资料。 经办机构:申请开班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区县)。 办事方式: (一)申请参训。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向培训机构报名参训。 (二)组建班期。培训机构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省就业服务外网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发布开班信息,填报并核验参训人员身份信息,扫描上传参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及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向区县提交《班期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培训开班申请表》、参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协议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及培训教师资质证书等培训开班班期申请资料。 (三)审批班期。区县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就业服务内网)审核培训开班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反馈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同步将区县审核通过的班期相关资料导入市培训监管平台。 (四)备案开班。区县将审核通过的开班申请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中心)备案。 (五)培训监管。市就业中心备案通过后,区县在省就业服务内网和市培训监管平台同步确认申请班期开班。培训班期开班首日及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证类)当日,区县对培训(考核)场地、消防安全等现场检查确认,并监督培训机构按照市培训监管平台监管要求组织培训(考核)。 (六)申报补贴。参训学员结业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后,培训机构从市培训监管平台下载监测资料,并登录省就业服务外网上传补贴申请材料。 (七)公示拨付。区县登录省就业服务内网审核培训机构提交的补贴申领资料,校验资料信息完整与真实,确认无误后将培训成果在本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提示:最新政策调整可查询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职业培训”版块(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57300/index.html)。 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595 市中区 51806976 槐荫区 87955634 天桥区 85867591 历城区 88066037 长清区 87267796 章丘区 83214816 济阳区 84238931 莱芜区 76210907 钢城区 75815196 平阴县 87890726 商河县 84880768 高新区 88871613 南部山区 88112603 起步区 6660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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