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以邮寄送达方式送达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在送达过程中,因单位拒收、地址变动或查无此人未能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请下列被鉴定人、用人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委(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3号2号楼109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2025年4月9日
工伤鉴定结论退回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