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预审(数据整理)需要携带哪些审核材料?
1.如何办理退休预审(数据整理)?
由职工参保单位在其退休前登录单位网上申报系统-退休管理-企业退休档案数据整理,为职工申报退休预审(数据整理),然后联系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长期中断参保人员,可直接携带审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线下申报退休预审(数据整理)。
2.退休预审(数据整理)需要携带哪些审核材料?
(1)职工人事档案;
(2)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认定表);
(3)女职工详细岗位说明;
(4)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信息申报表》(网上申报打印);
(5)其他社保业务相关材料(如转移单、补缴单、清缴单等)。
3.哪些人需要办理退休预审(数据整理)?
主要有四类人员:一是199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二是原部队转业、复员或退伍人员,三是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四是其他需要整理的人员。
4.退休预审(数据整理)具体审核哪些方面?
退休预审(数据整理)通过审核职工人事档案,主要认定两方面内容:一是档案出生时间等基本信息。二是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连续工龄)。
对职工档案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对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连续工龄)的认定,通过审核职工个人档案中的毕业分配、招工手续、调动手续、离职手续、入伍退伍转业等材料,对职工的连续工龄进行认定,进而核算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
5.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全民及县以上集体单位原固定职工按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
济南市固定职工个人首次缴费时间是1994年1月。
6.如果发现职工存在缴费问题(缴费不完整、没办转移、缴费重复等),要等到退休预审(数据整理)时一起处理吗?
不需要。如果发现职工缴费问题(缴费不完整、没办转移、缴费重复等),请尽早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不用等退休预审(数据整理)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