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济南已经参保,省内其他城市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2025-06-3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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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鲁人社规【202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由退休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归集,归集完成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计发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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