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区别你了解吗?
发布日期:2023-09-16浏览次数:字号:[ ]

01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自然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与法人、组织。

 

02关系的性质不同

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除了存在财产关系外,还存在特殊的身份关系,即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而劳务关系属普通民事关系,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特殊身份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0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待遇除了劳动报酬外,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04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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