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薪说法丨高温天气劳动能享受啥权益你知道吗?
发布日期:2023-07-10浏览次数: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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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橙色预警

高温橙色预警

高温橙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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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爆了的济南,橙色预警已经没啥可大惊小怪的了

伴随着小暑到来,多个区的预警由橙色升级为了红色

大暑小暑,上蒸下煮

长达40天的三伏很快如约而至

打工人们准备好了吗?

这笔钱领到了吗?

高温天气,咱还能享受啥权益?

泉小薪喊您一起来学习了……

 

什么单位的劳动者适用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遇高温天气,工作时间应当如何调整?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户外露天作业不得超过5小时,并且在11点至16点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从事室内工作,并且有空调降温,也可以要求缩短工作时间吗?

如果采取降温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用人单位不需要缩短或调整工作时间。

 

高温天气下,工作时间缩短了,工资会减少吗?

不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扣除、降低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费由政府还是用人单位发放?

防暑降温费由用人单位发放,需要在用人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标准是什么?

防暑降温费在每年的6月、7月、8月、9月发放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用人单位准备了冷饮、药品,是否可以少发、不发防暑降温费?

不可以,这些不得用于冲抵防暑降温费。

 

如果劳动者有未正常出勤的情况,防暑降温费怎么发?

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在高温天气,对于孕妇等特殊劳动者是否有特别的保护?

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不得安排孕妇、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户外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遇到不遵守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不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情况,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电话为0531-89731852/8973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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