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23-0003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4-12 发布日期: 2023-04-1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企业职工岗前订单式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人社字〔2023〕4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企业职工岗前订单式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

为深入贯彻《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关于优化调整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23号)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与企业所需人才的耦合程度,确保企业用工稳定,现就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自新录用之日起至1年合同期末参加岗前培训并合格的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企业职工)。

二、培训内容

(一)公共知识部分。包含职业素养、工匠精神、维权保障、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常识等内容。

(二)岗位认知部分。包含企业岗位规范、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企业岗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岗位实操技能等内容。

三、培训方式

(一)自主培训。内设培训机构(部门)的企业可结合主营业务,通过组织线下培训、线上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自主开展岗前培训。

(二)委托培训。不具备自主开展培训的企业可委托我市职业培训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根据双方协议,可将培训补贴直接拨付给培训机构。企业集团内部委托培训,可参照执行。

各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帮助企业制定培训方案、选定培训课程、选聘培训教师,办理开班申请和补贴申领。

四、培训课时

培训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培训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培训方式,补贴课时最低不低于8课时,每课时不低于45分钟,企业可根据自身培训需求选择8课时、16课时、24课时培训课时包。

五、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免费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采用线下培训方式的补贴标准为160元/8课时/人、320元/16课时/人、500元/24课时/人,采用线上培训方式的补贴标准为80元/8课时/人、160元/16课时/人、240元/24课时/人。所需补贴资金按照《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19〕2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工作流程

(一)班期备案。企业或培训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填报参训职工个人信息,扫描上传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提交《参训人员花名册》、《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开班申请表》(附件)、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及培训教师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班期备案。委托培训的上传委托培训协议。

(二)班期审核。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区县)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审核相关资料并通过系统校验参训人员信息。

(三)备案开班。区县将审核合格的班期信息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后,通知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职工开班培训。

(四)补贴申报。学员培训结束后,企业或培训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培训合格证书编号,校验参训人员社保缴费记录,扫描上传《培训合格证书》,并向区县提供申领补贴人员的参训考勤记录和参训影像资料,提交《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税务发票或收费票据。参训学员出勤率不得低于80%,影像资料(采用线上培训方式的提供录屏影像)时长不得低于总课时的50%。

(五)公示与拨付。区县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审核企业提交的补贴资料,校验相关资料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培训补贴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企业,帮助指导企业开展订单式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稳定职工队伍。

(二)要强化岗前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监管培训过程,确保岗前培训质量,杜绝套取、骗取培训补贴资金情况的发生。


附件: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开班申请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开班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注册经营地址


主营业务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培训方式


委托培训机构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报培训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培训起止时间


培训人数


培训地点


培训班期设施设备及师资情况


企业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

机构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培训方式:填写自主培训或委托培训,及线下或线上培训。

2.企业自主培训的委托培训机构栏填写无。

3.申报培训主体为补贴资金拨付单位。

关于优化调整企业职工岗前订单式培训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3〕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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