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84H/2025-0026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配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2025-09-23成文日期:2025-09-23
- 标题:政策解读:《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济南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和补贴标准(2025年)>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5年3月28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41号),要求各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就业培训需求和省级指导目录,制定优化完善本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和培训补贴标准。2025年4月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37号),要求各地市根据培训类型、技能等级等制定细化补贴标准,同时以需求为导向,动态更新调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优化调整了《济南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和补贴标准(2025年)》。
二、决策依据
(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41号)
(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37号)
三、出台目的
落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摸清就业培训需求、动态更新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和补贴标准的工作部署,强化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提升职业培训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实效性。
四、重要举措
(一)强化职业培训需求的征集
在政策出台前,组织各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立足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和用工需求,依托用工单位、行业协会、乡镇(街道)广泛征集用工需求和培训需求,强化就业导向,提高补贴性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精准性。以省厅指导目录为基础,制定并公布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包括绿色低碳、急需紧缺、大学生新职业3个类型子目录,涵盖217个职业(工种)。
(二)注重业务规范化管理
为强化职业培训业务规范性,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加强对辖区内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的备案管理,鼓励引导资质齐全、信誉良好、培训效果佳的驻济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参与我市补贴性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备案培训机构的整体业务水平。加强业务经办操作的规范性要求,在开班备案、证书发放等经办环节确保工种项目名称、编码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相对应,在培训过程监管、培训补贴申领等经办环节做好业务风险排查,确保业务合规性。
(三)明确“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
根据互联网+职业培训特点,明确统一课时要求,科学划分线上与线下课时比例,并同步制定对应的补贴标准。在技术监管层面,线上培训课程应接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监测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培训过程的实时可追溯。同时,提供多种线上课程接入方式,满足培训机构业务需求,提高职业培训的规范性。
(四)优化培训补贴标准和课时设置
围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四大类核心培训补贴项目,综合考量就业市场需求、培训成本、职业等级等多维度因素,为不同工种、不同等级的培训项目制定差异化补贴标准。同时,对培训的课时进行优化调整,确保课时设置与技能学习实际相匹配,提升政策精准性。
五、本级政策措施与省级的异同、特点
我市严格贯彻执行省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的要求,市级目录的工种确定以省级目录中公布的工种为主体,同时
结合我市产业用工需要、培训需求征集、培训机构承接能力等特点,在省级目录基础上进行了增补。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市各类职业培训课时标准、补贴标准进行细化,利于实际业务开展执行。对“互联网+职业培训”工作模式的课时标准和补贴标准等进行了界定。对机构备案管理、项目名称规范等业务环节强化工作要求,提升业务规范性。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处
联系方式:0531-5170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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