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5 01:12 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攻坚促就业 奋进创未来

二、行动时间

2025年7月—12月

三、服务对象

(一)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四、主要任务

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需求,集中提供全方位服务,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达到100%,青年就业水平总体平稳。

(一)强化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进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用足用好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培训补贴、担保贷款等惠企政策,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范围,延续实施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找人”“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及时兑现,推广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

(二)集中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发布政策公告、开展政策咨询、组织政策宣讲,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通过公开信或服务公告,发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清单、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求职途径、招聘渠道“五项清单”。深化政策解读,各市面向基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策培训,毕业生较为集中的设区市应结合实际增加培训机会。

(三)做实做细“两个台账”就业服务。7月底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省厅移交求职登记小程序等各渠道登记的毕业生,纳入联系服务范围,形成2025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依托实名台账,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等情况。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集中帮扶,普遍提供“1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依托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及社区就业驿站等摸清辖区内登记失业青年的个人信息和就业、培训需求,7月底前建立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普遍提供“12333”式服务。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发生变化的要在台账中及时记载、动态更新。

(四)高频开展公共专项招聘行动构建高频次、多层级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招聘体系,统筹推进“百日千万招聘”“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 “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专项活动,打造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矩阵。同步拓展“直播带岗”新形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用户精准画像和岗位信息实时推送,提升线上招聘实效;线下聚焦精细化服务,策划开展“小而美、专而精”特色招聘活动,广泛动员各类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推动供需对接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全面提升就业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多元化水平。

(五)推进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聚焦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领域,大力组织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等专项培训,帮助青年提升技能水平。常态化组织开展寒暑假“高校学子看家乡”活动,畅通青年学子与家乡“双向奔赴”联系沟通渠道。开展“就职指南针”职业指导特色活动和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水平,帮助毕业生做足就业准备。

(六)深化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在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基础上,再开发2万个增量见习岗位。重点面向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开发更多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优质见习岗位,鼓励见习人员立足见习岗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一步提高职业能力。

(七)规范推进求职能力实训项目。重点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全面推开求职能力实训营,开展简历修改、面试技巧等课程教学,组织到企业参观学习、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帮助青年提升求职能力。加强全省求职能力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师带徒”培养模式。各市学员班实施事前报备制度,师资配备由省厅统筹安排。鼓励各市优先组织学员示范班,规范教学标准和培训流程,稳步扩大实训规模,确保实训实效。

(八)精准实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将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纳入帮扶台账,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推进实施分层分类就业帮扶,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针对其就业需求,优先推送高质量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各市要统筹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九)深入推进青年就业启航计划。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数智就业”服务区、社区就业驿站等,加强失业青年常态化帮扶,主动提供岗位对接、就业指导、培训推介等服务,积极组织参观企业、开展就业沙龙等活动,引导他们走出家门,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求职受挫、信心不足的失业青年,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求职会诊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树信心,积极理性求职。

(十)扎实开展就业权益护航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和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用人单位招聘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活动。从严纠治非法职介(网络)、就业歧视和“招转培”及“培训贷”等招聘欺诈行为,治理“萝卜招聘”“付费内推”等市场乱象。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发布招聘求职陷阱提示,曝光典型案例,普及防电信诈骗知识,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十一)严格就业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质量常态化核查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定期开展抽查,杜绝任何形式的就业数据集中补录、虚报“注水”,对审计、巡视等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回头、再检视,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防止就业数据失真和数字就业,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的“生命线”。

(十二)加强就业创业宣传引导工作。紧扣行动主题,强化青年就业典型引导,广泛宣传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未就业毕业生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营造“基层就业,同样出彩”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市要将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并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行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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