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的通知
济人社发〔2023〕6号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精神,遵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效率的指导思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下放我市职称服务管理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
自2023年度起,将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区县(功能区),实行备案制管理。各区县(功能区)要按照《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组建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管理。
二、下放“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和“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权限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区县(功能区)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和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由所在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各区县(功能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加强职称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职称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便民化水平。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的重要意义,转变服务理念,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确保职称管理服务工作健康、科学、有序、规范发展。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