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20-00333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09-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JNCR-2020-0120001
- 标题: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5〕52 号文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人社发〔2020〕30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5〕52 号文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41 号)文件,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5〕52 号文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pdf
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5〕52号文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