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不断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推荐人选须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含中央驻鲁单位)中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已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201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获得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重大业绩、贡献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选拔条件
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推荐选拔数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我市的推荐指标共12名(专业技术人才11名,高技能人才1名),综合考虑专业技术人才分布情况,各区县和市直卫生、教育、文化、国资委等系统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名,其他部门(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3名。对可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中全部政策的医务人员,在推荐专业技术人才时名额单列。高技能人才申报数量不作要求。没有符合相应条件人选的不推荐。
四、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向上推荐。市直部门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推荐;各区县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推荐。
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人选由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技能人才的推荐人选由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选拔条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推荐,确定拟上报人选。上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涉密人员除外)、排序及《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2种样式,详见附件3、4,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填写)等材料,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公示或内部局域网公示等2种以上易于周知的方式,在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材料报送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1.加盖主管部门、所在单位公章的《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见附件3)或《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高技能人才)》(见附件4),A3纸打印11份并附电子版。
2.《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六公开”监督卡》(见附件2,评审通过后再报送)。
3.《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专业技术人才)》(见附件5)和《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高技能人才)》(见附件6)的EXCEL电子版。
4.“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RPU格式数据库文件(评审通过后再报送)。信息采集工具可登陆东方智辰网站首页的“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栏对应下载。技术咨询电话:010-83065045、83065046、83065047。
5.附件材料1套(目录样式见附件7,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SSCI收录证明;其他能够佐证突出贡献、绝招绝技、先进操作技术方法的证明等。
以上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目录置前,单独成册。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请各推荐部门(单位)务必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分别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部门(单位)—推荐人选所在工作单位—推荐人选姓名。
六、有关要求
(一)提升推荐质量。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加大对推荐材料的审核力度,确保推荐材料与原件、数据库文件等各项信息真实一致。对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推荐人选要认真审核其岗位聘用及在一线工作情况。涉密材料要进行脱密处理。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且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二)突出推荐重点。推荐工作要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领域,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要注重推荐非公有制单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并适当扩大占比。
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箱: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王磊,66605955,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 龙奥大厦C-509,jnrlzyshbzjzyjsryglc@jn.shandong.cn
职业能力建设处:李庆伟,66605978,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 龙奥大厦D-525,jnrlzyshbzjzynljsc@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3: 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doc
附件4: 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高技能人才).doc
附件5: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专业技术人才).xls
附件6: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高技能人才).xls
附件7: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doc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