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21-00427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名称:《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二、出台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一批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的行业领军人才,助力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
三、核心内容:2020-2021年,在全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面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5000人以上。
四、决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1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4号) 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9号)。
五、面向群体:济南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或职业经理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
六、主要政策点
(一)培训内容
1.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内容以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基础理论和应急管理、业务实操、岗位技能等为主,重点培养从业人员的基础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2.领军人才培养。培训内容以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基础理论和应急管理、党建引领、产业趋势、发展模式、领导能力、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等为主,重点提升领导人员的战略规划能力、运营管理、风险防控能力,增强对产业布局的能力,带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二)培训形式
结合实际和参训人员特点,采取网络教学、集中授课、互动交流、访问游学、专家指导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培训。
(三)培训主体
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面向驻济的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优质培训机构、行业协会或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整建制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四)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参训人员组织考核,评价组织负责命题和考务,培训机构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补贴
采取项目制方式培训,培训实施后,按规定向培训实施主体先行拨付60%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结束后,评价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对培训合格率达到95%的,全额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培训合格率低于95%的,拨付培训补贴资金不高于全额资金的80%。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31-51705921
附件: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济人社函〔202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