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20-0028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0-04-13 发布日期: 2020-04-1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解读材料:“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解读材料:“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信息来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政策内容:1.线上培训补贴。我市目录内培训机构(企业)的“互联网+职业培训”平台(下称 “平台”),可面向本机构(企业)符合补贴条件的学员免费开展线上培训。根据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平台线上培训补贴。2.线下实操补贴。符合条件学员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的,培训机构(企业)可按照教学计划对其进行线下实操培训,取得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线下实操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1.线上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人数,按工种补贴标准的20%给予机构(企业)线上培训补贴。2.线下实操补贴标准。(1)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800元/人、中级(四级)1000元/人、高级(三级)及以上1200元/人;(2)合格证书:600元/人;(3)特种作业证书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600-1200元/人。(4)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5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600元/人、创业能力提升培训700元/人、创业培训(网络)800元/人。

适用对象: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确定的平台。1.目录内培训机构平台。目录内培训机构可建设“互联网+职业培训”平台,经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评估确定后,对本机构学员开展线上职业培训。2.企业“互联网+职业培训”平台。企业可自主开发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线上培训课程,经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评估确定后,对本企业职工开展线上职业培训。

办理渠道:我市就业重点人群、企业职工、全日制大学在校生等,可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外网”,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提交相关资料登记个人信息,而后到平台注册学习,平台组织线上考试合格后,按以下流程申报线上培训补贴。线下实操补贴参照《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培训申领补贴政策畅通行》等办理。(一)平台备案。平台登录外网“培训机构”模块进行备案。(二)分配账号。平台备案后,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 内网”)“培训管理”模块对备案的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分配“外网”培训机构账号并通知平台。(三)线上培训补贴申报。线上培训结业后,平台使用分配的账号登录“外网—培训机构”模块,填报《线上培训补贴资金申领表》(网上填报,系统校验),扫描上传合格学员身份证、合格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提交相关材料申领线上培训补贴资金。(四)平台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后,由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内网—线上平台补贴审核”模块审核,审核应当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平台监管情况等内容。(五)审核通过后,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培训成果在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即可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平台账户。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1-51705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