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随身听 | 参保人在不同城市参加的居民养老保险,要如何处理?
请问,如果参保人在不同城市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要如何处理呢?
自2024年起,处于缴费年龄段的参保人在省内迁移户籍的,应在新户籍地办理参保登记,无需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达到待遇享受年龄前,由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归集个人账户基金,归集完成后按规定办理待遇享受手续。归集前,在各地保留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由相应的经办机构按规定计息。
也就是说户籍迁移的,不用再像以前一样每迁一次户口就办理一次转移,而是在领取待遇之前,最后参保地负责归集即可。但是在省外其他城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还是要办理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