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26-61907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9-01 发布日期: 2026-09-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开展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平台企业及平台服务机构:
为提升我市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根据《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人社部发〔2026〕20号)、《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26〕1号)、《山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6〕4号)等规定,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函〔2026〕65号)相关要求,现将2027年度济南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7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冶金、建材及即时配送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职业病的宣传培训;
(三)能源及服务业工伤事故伤害重点企业的宣传培训;
(四)其他工伤事故多发领域,重点关注上下班交通事故伤害、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等情形。
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范围
工伤预防项目分为宣传类、培训类两大类别,具体申报内容包含以下十类:
1.设计、制作、购买工伤预防宣传资料、文创产品、视频影像等;
2.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工伤预防宣传影像、图文、动态,设置专栏专版,组织专访,制作专题节目等;
3.在园区、企业、工地、社区、学校等设立工伤预防宣传点,普及工伤预防知识、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4.举办工伤预防知识竞赛、专题宣讲等活动;
5.编写、印制工伤预防培训教材,设计、制作线上培训课程,编制工伤预防地方标准等;
6.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的法规政策、理论知识培训;
7.开展安全操作规程、工伤或职业伤害风险识别、职业健康防护、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8.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工伤事故、职业伤害事故等方面的警示教育活动;
9.根据工伤及职业伤害事故发生情况实施精准宣传、培训;
10.其他符合规定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工作。
三、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包括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平台企业及平台服务机构等组织。申报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含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试点范围平台企业),无工伤保险基金失信记录、无违规申报、虚假实施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
大中型企业规模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结合2027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于2026年9月底前,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2027年度拟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平台企业及平台服务机构原则上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工伤预防项目;拟申报的项目存在跨行政区划实施的(同一企业集团跨行政区划生产经营的除外),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二)材料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格式标准及申报单位基本资质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告知申报单位限期10日内补正。
(三)项目确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进行评估,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及工伤预防工作需求,统筹确定2027年度的工伤预防项目,并向社会公布。
六、申报材料
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平台企业及平台服务机构申报工伤预防项目,需要提交:
1.《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工伤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
6.申报单位直接实施项目的,需同时提交符合《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具备直接实施的人员师资、场地场所、设施设备、技术手段等相关证明。
所有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步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请报送至公务邮箱jnrlzyshbzjgsbxc@jn.shandong.cn。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原则。项目申报单位要根据我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安全生产要求,结合行业、企业近三年安全生产和工伤事故伤害实际形成申报材料;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监督追责。如发现申报单位在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中存在欺诈、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因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拒不履行服务协议(合同)或经评估验收不合格被终止服务协议(合同)的,3年内不得从事工伤预防项目。
(三)联系方式。
济南市(市本级)
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93号2号楼105
电话:0531-68966105
历下区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辅楼东区2楼
电话:0531-86989392
市中区
地址: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中心北辅楼
电话:0531-51806930
槐荫区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
电话:0531-87955998
天桥区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
电话:0531-85863927
历城区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2号历城区人社局3号楼210室
电话:0531-88115045
长清区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经济开发区通发路东段路北创促大厦10楼
电话:0531-87223169
章丘区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
电话:0531-83215776
济阳区
地址:济南市济阳区市民中心612室
电话:0531-84238902
莱芜区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40号保险大厦521室
电话:0531-76210916
钢城区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永兴路52号(社保大厅6号窗口)
电话:0531-75875772
高新区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大厅
电话:0531-88871880
南部山区
地址:济南市南山管委会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
电话:0531-51800726
起步区
地址:济南市起步区市民中心
电话:0531-66604549、66604124
平阴县
地址:济南市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420室
电话:0531-87890732
商河县
地址: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市民服务中心A区2楼
电话:0531-84880102
附件:1.《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3.《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承诺书》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