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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联播丨市中 天桥:联合举办“选择济南 共赢未来”就业双选会 “仲裁+法院”裁审衔接 共破多元化解难题
发布日期:2025-06-18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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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人社:联合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举办“选择济南 共赢未来”就业双选会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6月16日上午,市中区人社局联合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成功举办“选择济南 共赢未来”就业双选会。本次双选会旨在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对接交流平台,为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杨磊、院长李心沁、副院长顾丽霞,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杨玉芝到招聘现场调研指导,与用人企业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用工需求。

双选会现场吸引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全津食品有限公司、济南市安安特殊儿童康复中心、青岛臻爱致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43家优质企业参加,提供岗位900余个。学院组织2025届在校毕业生参加了此次双选会,现场气氛热烈,企业与毕业生面对面充分交流,既满足了企业的选才需求,也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从毕业到就业的桥梁、从校园到职场的“绿色通道”,有效促进毕业生就业。

下一步,市中区人社局将持续与驻地高校联动,充分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积极抢抓就业黄金期、关键期,强化渠道拓展、深挖市场岗位,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就业平台,用心用力打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奔赴的“高速通道”,全力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聚力赋能。

天桥人社:“仲裁+法院”裁审衔接 共破多元化解难题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探索“仲裁+法院”裁审衔接机制,通过加强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化解劳动纠纷案件,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架沟通金桥,联动脉络促纠纷解决

建立裁审衔接联席会议机制。天桥区人民法院与天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建立裁审衔接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裁审衔接业务研讨会,及时通报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情况和特点,坚持“三研制度”,做到“一般案件定期研讨、疑难案件专题研讨、群体案件及时研讨”,充分发挥仲裁的简便快捷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促进仲裁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

建立“点对点、面对面”沟通机制。天桥法院民一庭以劳动争议专审团队为核心,与天桥区仲裁委建立直接沟通渠道,双方确定各自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工作,确保信息互联互通。这种机制有助于快速响应和解决劳动争议,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时间成本,同时,加强对本区典型性、普遍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数据共享。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法律文书持续反馈跟踪。双方通过使用“裁审齐鲁通平台”,建立法律文书反馈与跟踪制度,仲裁裁决书作出后,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平台及时上传裁决书、庭审笔录、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需要补充的材料,也及时反馈给仲裁机构。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仲裁过程与审判程序的数字化衔接。

破裁审壁垒,推动裁审标准统一化

建立案件研判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通过业务研讨会和日常沟通,天桥区法院与仲裁院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的事实认定问题、证据认定问题、法律适用问题、裁量标准问题等开展梳理讨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上达成共识,确保裁审标准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力争让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在每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立办案指导机制,研讨解析疑难案件。针对复杂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共同进行案例解析,对具体案件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形成共识性意见,并依法体现在双方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示范案例,不断提高裁审办案质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重大案件通报机制,提升集体重大案件办理质效。对重大群体性案件及时与区人民法院联合协商合议,实时沟通、通报群体性、突发性、敏感性案件,同时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推动劳动仲裁和法院“两步”化“一步”,进一步实现企业和劳动者互利共赢,维护了辖区内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织解纷密网,促矛盾多元化解

建立协作调解机制,加强裁审联合调解。建立“法官+仲裁员”联合指导调解模式,对疑难案件开展联合调解,仲裁员及法官通过对调解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沟通结果风险、提供指导性建议等方式促进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合意,减少当事人诉累,形成“资源共享、矛盾共化”裁审调解联动新格局。

建立宣传引导机制,联合开展“法律帮扶行动”。天桥区法院、仲裁院与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法律帮扶行动”,对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等相关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和培训,通过联合普法宣传培训、联动调解沟通协商,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建立案件分流机制,引入第三方调解力量。积极引入律师、调解员等第三方调解力量参与劳动仲裁、法院全调解工作。同时区仲裁联合法院召开调解员培训活动,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增强争议调处能力。分批次组织调解员到区仲裁委及区法院现场参观学习案件调解审理过程,更好的建设一支依法依规调解、有业务理论、实践能力的调解队伍。

通过“仲裁+法院”裁审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实施,辖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更加规范、透明,裁决案件上诉案件数量明显减少,上诉率下降5%,裁审结果一致率达到92%以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进一步维护辖区内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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