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门诊和住院的费用如何结算?

2025-12-29 14:18 来源:社保中心标准化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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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门诊和住院费用结算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工伤认定结论的,除存在第三人责任外,可以在医院直接联网结算:工伤职工持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工伤认定书等凭证到我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协议医疗机构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工伤劳鉴专区查看),协议医疗机构会对职工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和伤情进行核实,确认后在工伤保险结算系统进行登记,工伤职工门诊、住院结算时只需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即可。

另外一种是工伤职工治疗时未获得工伤认定结论的,可采取现金或医保方式结算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等拿到认定书后,再到所属辖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窗口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