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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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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部署安排,不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切实满足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积极推动“社区微业”“双圈融合”工作,拟在全市范围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和“技耀泉城”大培训工程为牵引,积极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建立多元参与、形式灵活、覆盖全域、伴随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格局,助力劳动者丰富技能储备,增强就业韧性,抵御失业风险,采取“微培训”“技能夜校”“周末课堂”“创培在身边”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进社区、进高校、进乡村、进园区,实现技能提升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 二、实施主体 以济南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中的机构、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机构为主体,广泛发动各类院校、市场化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培训主体,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广泛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三、服务对象 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面向全市有就业需求和技能拓展、技能提升意愿的各类劳动者,重点针对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在校大学生、退役士兵、残疾人、社区矫正对象等未就业群体,以及有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在职职工、自由职业者等。 四、培训方向 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推介,实施分类培训、精准引导,提高群众知晓度与参与热情,引导主动参训、持续提升。面向在校学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开设人工智能、数字技术、新媒体运营、大数据应用、互联网服务、低空经济等前沿技术课程,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和青年群体就业方向;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重点开展种植栽培、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休闲农业、民俗工艺等乡村振兴实用技能培训,助力高素质新型农民培养;面向大龄人员、残疾人、长时间失业人员等群体,重点开展物业服务、家政服务、整理收纳、医疗照护、康养保健等门槛低、易就业的技能培训,助力实现多种形式的再就业;面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及有创业意愿的各类人群开展“创培在身边”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创业活力,提升创业能力。 五、培训形式 鼓励各培训主体利用晚间、周末、农闲时节,开设技能培训微课程,降低学习门槛。统筹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商圈宣传点位等空间载体,设立“技能夜校”“技能培训加油站”等常态化教学点、培训点,解决劳动者“白天没空学、晚上没处学”难题。鼓励采用“线上+线下”“集中+轮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可及性。 六、组织实施 (一)课程征集 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各类培训主体广泛征集课程方案,明确课程内容、授课地点、时间安排、授课形式、容纳人数等要素,初步形成济南市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库,按照人群、地域广覆盖的原则,实现全市资源统筹管理,动态更新。 (二)项目发布 统筹全市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资源,通过人社官网、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网格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提升群众获取培训信息的便捷性。同步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调研和信息采集,提高资源供给与培训需求的双向对接匹配。 (三)培训组织 1.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公益性职业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 2.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做好辖区内各类培训主体课程资源的征集汇总,协调街道社区做好培训意愿采集、场地协调、宣传发动、统计分析等工作。 3.各街道、社区、园区、学校根据群众需求和工作需要主动对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培训资源供给方,发起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邀约邀请。 4.各培训主体按照班期计划组织培训实施,着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吸引力,广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对接服务。对培训中表现积极且有较强烈技能提升需求的学员,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其从普惠性培训向补贴性培训、市场化培训转化,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减轻学员参训负担。 (四)宣传引导 各区县要深度挖掘优质培训机构、特色培训项目、典型案例,开展重点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技能培训社会认可度,扩大社会影响力。支持各类培训主体发挥专业优势、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形成市场化培训、补贴性培训与公益性培训互补的良好工作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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