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随身听 | 职工在多个地方缴过养老保险,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有的参保职工在多个地方缴过养老保险,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请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政策吧。
平时我们也经常接到咨询:“我在好多个地方都缴过养老保险,在济南怎么查不到以前的缴费呢?那我以前在其他地方的缴费还算不算呀?怎么才能把这些养老保险合并在一起呢?”
其实这些诉求对应的是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简单说就是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把在原来参保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到新参保地,把缴纳过的每一段养老保险费合并在一起。办理完转移手续后,不管到哪里工作,在新参保地都可以查询到以前在其他地方的缴费。
而且如果不存在重复缴费,各地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等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所有的缴费合起来就是计算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