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26-6184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6-06-30 发布日期: 2026-07-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131+”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9号)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人社字〔2026〕12号 有效性: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131+”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9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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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131+”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9号)

的通知

 济人社字〔2026〕12号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131+”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9号)文件精神,推动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服务提质增效,结合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实际和“泉就业”基层服务应用场景(以下简称“泉就业”平台)推广要求,现就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实基础服务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就业服务常态化、精准化、规范化开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逐级压实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青年就业服务工作专人负责、持续推进。要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131+”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9号,附件1)精神,严格对标对表,线上线下协同推进全流程就业服务。聚焦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两类重点群体,依托线上求职登记系统和街道社区基层摸排机制,多渠道主动对接服务对象,全面落实“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的标准化服务清单,确保“1131+”基础服务落实落细,切实满足青年群体求职就业和能力提升的多元化需求。

二、聚力突破创新,拓宽延伸服务

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赋能作用,指导街道(镇)、社区(村)规范运用“泉就业”平台(附件2操作手册),依托数字化手段精准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举措,全面提升基层青年就业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在“泉就业”平台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整合归集就业政策、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资源,优化线上办事流程,实现业务全程留痕、数据全程可查、服务全程溯源。持续拓展AI职业测评、人才精准画像、定期跟踪回访等数字化应用场景,补齐基层数字化服务短板,推动就业服务从“线下跑腿”向“掌上直达”转变。建强基层职业指导队伍,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着力提升一线服务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鼓励各区县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一对一求职陪跑、职业生涯规划等精细化延伸服务,助力毕业生明晰求职方向、提升综合就业竞争力。持续丰富特色服务供给,常态化开展求职能力提升、就业实训、就业权益保障等专项服务,参照上年度通知规定标准有序组织实施求职能力实训营揭榜领题工作,全方位落细落实“1131+”就业延伸服务各项举措,切实打通青年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深化宣传引导,强化跟踪指导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群体,提前开展政策宣讲与服务动员,通过短信推送、社区群宣传、部门协同等途径,主动告知“1131+”服务内容、获取方式及对接渠道,引导毕业生消除信息壁垒,积极配合服务。要及时总结提炼就业服务中的创新举措、实效案例与典型经验,深入挖掘帮扶工作亮点,依托“泉就业”平台、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全面展示青年就业帮扶成效,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持续强化跟踪指导与结果运用,通过不定期实地走访、业务数据比对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回访等方式,主动了解各区县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共同促进各项就业服务举措落细落实、见行见效。要严把数据真实关,重点核查毕业生联系服务率、帮扶就业率等核心指标,确保年底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达到100%,帮扶就业率稳步提升、困难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整体水平。同步下达2026年就业见习年度目标任务(附件3),督促各区县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131+”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2.“泉就业”平台操作手册

3.济南市2026年就业见习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安排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处)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131+”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9号).pdf


附件2

 

“泉就业”平台操作手册(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用户)


附件3


济南市2026年就业见习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安排

 

                                                                                                   单位:个/人

区县(功能区)

募集岗位任务数

组织见习任务数

历下区

2500

600

市中区

2000

500

槐荫区

3000

400

天桥区

3000

350

历城区

2000

400

长清区

1000

200

章丘区

3000

400

济阳区

1500

200

莱芜区

2200

400

钢城区

600

150

平阴县

1300

150

商河县

600

150

高新区

2500

600

南山区

400

50

起步区

1200

250

总计

26800

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