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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开展济南市13条标志性产业链相关职业(工种)新增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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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评企业: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产业需求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导向作用,现决定聚焦全市十三条标志性产业链,面向自主评价企业加大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的新增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职业(工种)范围

本次新增备案的职业范围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与济南市13条标志性产业链相关的技能类职业(工种)(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企业问卷填报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的企业,请立足业务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于2026年5月8日(周五)17:00前,将拟新增备案的职业(工种)情况通过问卷反馈:

问卷链接:https://v.wjx.cn/vm/Qs4Xn1S.aspx

(二)企业材料申报

拟新增备案职业(工种)的企业,请于2026年5月8日(周五)17:00前,向所在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调整申请表》(附件2);

2.《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清单》(附件3);

3.《拟调整评价职业(工种)评价的场地、设施设备配置及考评人员清单》(附件4)。

4.XX(机构名称)新增职业(工种)标准目录清单(附件5)

(三)属地备案指导

各区县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督导职责,主动引导已备案企业按时填报问卷,推动已备案企业积极申请新增职业备案,并指导企业健全制度、建设题库、完善场地、规范流程,确保备案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 济南市13条产业链相关职业(工种)目录

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调整申请表

3.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信息采集表

4. 拟调整评价职业(工种)评价的场地、设施设备配置及考评人员清单

5. XX(机构名称)新增职业(工种)标准目录清单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联系部门: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鉴定指导部,0531-5170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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