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津贴标准有哪些?
病残津贴标准有哪些?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领取长期待遇。
(1)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即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符合弹性提前退休条件的,可申请弹性提前退休
(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即不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病残津贴重新核算,执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3)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领取定期待遇(一定月数)。具体月数如下:
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
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