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26-6185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7-01 发布日期: 2026-07-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131+”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9号)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当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稳岗是民生保障核心工作,省人社厅印发鲁人社字〔2026〕39号文件,出台“1131+”青年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帮扶工作作出统一部署。为全面承接省级工作要求,立足济南市基层就业服务现状、“泉就业”数字化平台推广应用实际,市人社局制定本市级落实通知,细化基层执行标准、数字化服务路径、督导考核机制,通过标准化、数字化、延伸化服务全方位拓宽青年就业渠道,切实稳住青年就业基本盘。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1131+”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9号)
三、出台目的
本次市级配套文件出台的目的是聚焦2026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总体目标,分层分级传导省级“1131+”青年就业服务机制的硬性工作标准与实操要求。一方面补齐基层就业服务短板,建立从信息摸排、岗位推送、职业指导到稳定就业跟踪的闭环帮扶体系;另一方面依托济南本地数字化就业平台优势,打造省会特色青年就业服务样板,切实提升青年求职获得感、就业稳定性。
四、重要举措
(一)压实四级责任链条,夯实基层执行根基。明确各级职责边界,细化工作任务,依托平台摸排信息、归集岗位,建立“一人一档”,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稳定基层力量,通过专项培训和绩效激励提升专业化水平,确保服务不断档、标准不降,将帮扶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二)全域推广“泉就业”平台,打造数字化服务体系。统一操作规范和数据录入标准,打通求职登记、岗位匹配、政策推送、服务留痕全线上流程。设立高校毕业生专属专区,整合见习岗位、指导课程,搭载AI测评与人才画像功能,自动生成个性化帮扶方案,实现“掌上办、随时办”。
(三)丰富“+”延伸服务,打造特色帮扶品牌。依托求职能力实训营活动持续开展跟踪指导服务,涵盖职业规划、面试模拟等全流程。建立服务记录与效果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动态调整供给,打造济南特色的青年就业帮扶品牌。
(四)前置宣传动员,全域营造帮扶氛围。离校后通过短信、社区群、政务新媒体持续推送服务信息和政策,简化线上登记流程,降低求助门槛。挖掘基层创新案例和青年就业典型,依托线上平台和主流媒体集中宣传,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激发毕业生积极就业的内生动力,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就业的社会氛围。
(五)量化指标刚性约束,从严督导考核。分解2026年见习岗位和人员任务至各区县,要求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联系服务率100%,整体帮扶就业率稳步提升,困难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全市均值。不定期实地核查台账和平台数据,严防弄虚作假,对任务不力、数据失实的单位进行督导,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五、与上级政策的异同点
本文件为济南市落实鲁人社字〔2026〕39号文件的配套实施通知,整体严格对标省级文件核心要求,同时立足我市基层经办、数字化服务、区县考核实际细化落地举措,做到要求完全统一、落实举措本地化拓展。
济南市作为省会,开展基层服务的条件和环境较好,因此在省文件基础上提出了更多要求。一是新增本地化数字化服务载体,细化基层操作支撑。二是压实层级责任体系,细化属地管理要求。三是前置宣传动员机制,引导毕业生主动参与帮扶。四是把见习工作纳入督导核查内容,实现任务可量化、进度可管控。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处
具体联系人:韩超
咨询电话:0531-5170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