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答: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同时即完成社会保险登记,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如何开通单位网上申报?
答:单位可登陆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企业开通网上申报”扫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功能或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功能,也可携带公章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
3.问: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社保开户缴费以及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能给员工缴费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等非企业单位如何给员工缴纳商户能否申请社保开户缴费以及如何办理社保?
答:以上非企业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参保,可携带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批准成立的相关证明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并开通网上申报,为职工缴纳社保。
4.单位的申报系统密码忘记了,怎么办?如何重置单位密码?
答: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密码忘记,如果要重置密码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现场办理。线上办理:1.可通过济南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页面右下角选择“忘记密码”进入后填写相关信息后重置密码。2.可在济南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页面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系统登录进去之后在页面右上角“账号设置”中重置密码;3.微信搜索“济南社保”小程序-单位服务模块下选择“单位网站密码重置”根据单位情况上传表格;现场办理:单位专管员携带:本人身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济南市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申请表》去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
5.单位营业执照变更了,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变更、信息变更?社保登记变更的主要内容?
答:变更条件:参保单位法人、地址、名称、单位性质等信息变更的,应进行社保登记信息变更。办理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在行政审批部门已经完成变更的,社保部门依据行政审批部门的共享信息自动进行变更,如果企业发现社会保险的登记信息没有进行变更以及社会团体等他其单位需要做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需持以下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批准成立证件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原件与复印件;(2)《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现场打印盖公章)。
6.单位如何办理社保注销登记、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单位营业执照注销了,还需要办理社保注销、社会保险注销吗?公司原地址在济南市并在济南市社保开户,目前迁移至省内其他地市,营业执照地址已变更,但未注销,咨询济南市社保账户如何处理?
答:1.办理条件: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或者是企业迁到外地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通过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请注销,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2.办理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吊销执照证明或原发证机构注、吊销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管理的离休、退休、遗属人员、工伤1-4级人员接受单位安置意见及花名册。
7.济南市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费率是多少?社保比例是多少?工伤保险的费率是怎样核定的?
答:济南市企业、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费率分别是: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比例)16%,个人费率(比例)8%;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时间至2025年底(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基准费率为0.1%-1.9%,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我省2025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统一下调20%)。
现行工伤保险费率的核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5〕7 号)规定,实行八档差别费率,0.2%、0.4%、0.7%、0.9%、1.1%、1.3%、1.6%、1.9%,由单位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时,在市场审批部门登记的主营行业对应核定其工伤保险风险档次及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