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2025-08-25 14:47 来源:社保中心标准化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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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单位可自愿为招用的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四类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四类人员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人员;年满16周岁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在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

2.经邮政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的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为其使用的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服务的所有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3.建筑建设施工企业在建筑项目及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中使用的、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所有职工,按项目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

4.用人单位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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