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事】-【就业类】-一次性扩岗补助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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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 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办事依据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力稳经济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鲁政发〔2025〕9号) 三、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社会组织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自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成功至补助发放至单位账户之间),可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用人单位按招用人员在申领单位首月参保时间确认,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用人单位享受或同一用人单位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报盘电子文档(可从“山东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依据用人单位和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报盘文档格式请勿变更修改)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新招用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1,可从“山东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以下简称派遣企业),须现场申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劳务派遣资质证明、劳务派遣协议(或承揽、外包协议)等相关资料); 6.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等。 上述纸质材料(第2、3、4、5、6项)需提供PDF或者JPG格式的电子文档。 五、用人单位申报流程 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现场申报和线上申报两种方式。 (一)现场申报流程。派遣企业及无法进行线上申请的用人单位,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应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参保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由工作人员帮助办理。 (二)线上申报流程。用人单位线上办理,登录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在社会保险模块下→失业支付→一次性扩岗补助,填写企业基本信息→选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人员并完善人员相关信息后,点击确认→进入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扫描材料(含劳动合同关键页面、《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等申请材料)→确认提交后,系统自动推送至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六、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录入社会保险系统后,3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确认并推送至财务科室(不含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七、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51806978 槐荫区 87956189 天桥区 85943846 历城区 66899169 长清区 87217181 章丘区 83310991 济阳区 84238616 莱芜区 76228208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891088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2689735 南山区 88112713 先行区 6660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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