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2 15:06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营造我市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经营者创新创业的能力素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5年“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7日

 

 

 

 

 

 

 

 

 

 

 

2025年“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创业者素质能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按照《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2024-2026《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14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5年“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

二、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经营者丰富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提升企业经营者的自我诊断和经营管理能力,开拓企业经营思维和视野,培育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良好成长,进一步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营造更富活力的泉城创新创业环境。

三、活动承办机构

根据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承办机构招标及合同约定,由2024年中标单位继续承办2025年“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

四、参训条件

(一)参训对象

注册地在济南市并实际运营的、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含民非)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企业管理团队成员(每家企业限报1名参训人员)。参加过往届“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的学员不得重复参训。

(二)基本条件

1.所处行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特点,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拥有专利的企业,在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评比及市级以上大赛中获得荣誉的企业优先)。

2.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无强制执行、失信人员等不良记录。

3.企业运营正常,依法纳税并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五、活动组织

(一)学员选拔

1.企业自主报名。

2.相关部门或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优推荐报名。

承办机构按照参训条件对报名参训学员进行初审后,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确定活动参训人员名单。

(二)班期班制

每班期班制人数不超过50人,参训学员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班期报名参训。

(三)培训师资

承办机构邀请国内专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创业导师(咨询师)、企业家、创业者等组建培训师资团队。

(四)活动方式

承办机构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理论授课、实训演练、观摩研讨、沙龙分享、网络服务等形式。活动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后续服务”模式,即不低于40课时的集中培训(每课时45分钟)和1个月的后续服务。集中培训阶段包括理论培训(不低于32课时)和观摩研讨(不低于4课时),理论培训阶段参训学员统一食宿,后续服务阶段包括组织不少于1次的一对一咨询指导和不少于1次的集中服务活动等。

(五)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括理论培训、观摩研讨、一对一咨询指导和后续集中服务活动4部分。具体课程内容设置如下:

1.理论培训。重点从创业环境解析、企业战略发展、企业精细化管理、商业模式与品牌构建、政策解析等多个方面开展。同时承办机构应主动收集学员培训需求,并根据需求匹配相应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增加互动项目式教学,融合观摩企业场景式教学,提高学员参与度和体验感,促进活动效果提升。

2.观摩研讨。结合培训课程和学员需求,组织观摩行业领域中创新发展标杆、头部企业,针对企业发展运营中的实际问题观摩互动、交流学习,提升学员实战能力。

3.一对一咨询指导。活动承办机构在集中培训结束后,组织咨询专家通过上门辅导、在线咨询等形式对有需求的学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一对一咨询指导服务,对学员提出的问题给予指导,并提出改进方案建议,服务率不能低于参训学员总数的50%。

4.后续集中服务活动。活动承办服务机构通过线下交流展示、项目路演、沙龙分享、企业俱乐部等形式为有需求的学员(参加活动人数不能低于参训学员总数的50%)提供不少于1次的业务合作渠道、投融资资源对接等后续集中服务活动,并建立班级微信或QQ群,为学员提供后续在线咨询、交流服务、互助学习和合作服务。

五、资料提交

(一)报名提交资料

参训人员需提供:《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报名表》(附件1)、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小微企业查询证明、企业参训前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参训人员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企业无被强制执行等不良记录证明。

(二)开班提交资料

承办机构需提供:集中培训和后续服务方案、教学大纲、《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开班申请表》(附件2)、参训人员花名册、师资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报名的相关材料。

(三)结业提交资料

1.集中培训阶段。

考勤记录(无故旷课或请假超过8课时结业考核视为不合格)、理论培训及观摩研讨影像资料。

2.后续服务阶段。

一对一咨询的影像资料(每次咨询影像时长不少于3分钟)、《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后续跟踪服务登记表》(附件3)、集中服务活动考勤记录及不少于30分钟的影像资料。

自行拍摄影像资料须使用水印相机。

(四)总结评估阶段

1.承办机构活动自评报告。

2.学员总结。每名学员对活动的收获、感悟、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填报《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满意度调查问卷》(附件4)。

3.第三方评估报告。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根据活动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监测评估方法和评估工具,独立对活动的集中培训和后续服务进行绩效评估,并出具监测评估报告。

六、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标准承办机构按照参加活动并结业合格的学员数量申请活动补助,补助标准以2024年中标价为准。活动期间,学员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承办机构承担组织活动所需费用及参加活动且结业合格学员的其他相关费用。活动补助资金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补助方式:活动全过程结束后,承办服务机构提交开班、结业、评估等补助申请资料和《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补助申请表》(附件5),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该活动结业合格人数将补助信息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拨付到承办服务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活动结业合格人数以考勤记录、集中培训阶段合格人数、一对一咨询指导和后续集中服务活动完成情况、监管日志、资料提交情况等综合判定。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宣传,提升活动影响力。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积极进行前期集中推广和后续跟踪宣传,扩大活动知晓面,提高社会影响力,形成崇尚创业、竞相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管,确保活动质量。主办单位要强化活动监管,全过程参与活动监督;承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参训条件选拔学员,并按申报培训服务方案组织实施,保证培训过程科学合理,提高活动质量,提升参训学员满意度。

(三)严格评估,确保资金安全。采取承办机构自评、学员总结评价、主办单位监管和第三方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全面客观绩效评估,评价活动效果,监督活动资金使用效能,杜绝套取、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确保补助资金安全。

人:杨津亮

联系电话:0531-51705268

电子邮箱:jnjybgyz@jn.shandong.com  

 

附件:1.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报名表

2.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开班申请表

3.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后续跟踪服务登记表

4.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满意度调查问卷

5.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补助申请表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7日 

济就字〔202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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