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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好声音|关于社保,代表委员有话说

发布日期:2025-03-10 09:18浏览次数:

社保是历年两会热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又有哪些代表、委员为社保建言献策?一起来看——


全国政协委员

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

建议加快推动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 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

张懿宸表示,当前我国存在养老保险三支柱发展不平衡、人均养老储备较低、养老负担区域失衡等问题。为此,他建议,一是加快优化相关法律与政策,构建一套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养老计划参与人获得有吸引力长期投资收益的投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构建跨部门统筹协调和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税收政策上位法立法,鼓励支持二三支柱发展;不断优化基金投资配置和方案,建立基于生命周期策略的默认投资选择机制;引入二三支柱自由转换机制,提升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灵活性和吸引力。二是不断扩大基金投资范围,逐步提高投向权益类资产比例。持续支持和引导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在监管允许范围内不断提升权益类产品投资比例,放宽社保基金等专业长期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限制,研究支持和鼓励业绩优秀的头部创投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管理部分年金的“白名单制度”。三是促进内地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投资香港市场,建议将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的境外投资比例上限适度提高,并可考虑单设“香港专项额度”,优先支持投资香港市场的各种金融产品,包括港股及科创企业股权。



全国人大代表

江苏综艺集团董事长昝圣达:

建议将智能养老机器人列为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方向

随着数智化时代的加速到来,目前,全球人形机器人产业链中,中国市场份额已经高达63%,昝圣达认为,推动智能养老机器人加快发展的条件已经成熟,应该将其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他建议,在长三角、珠三角及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及老龄化突出的黑龙江省进行场景驱动试点,打造“智能机器人养老社区”示范项目。构建监测的标准化体系,强化隐私与数据安全,制定出台《机器人护理伦理指南》与“机器人事故与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规范伦理边界。通过组建“政产学医”联合体,加快智能养老机器人的技术迭代,实现与其他智能设备互联互通,为老年人打造一个更加便捷、舒适的智慧生活环境。加速构建并完善智能养老机器人产业链,降低生产与维护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马璐:

建议加大托育服务人才培育力度,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近年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也越来越受到关注。许多0~3岁婴幼儿家庭有较强的托育服务需求。针对如何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问题,马璐从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从业标准、健全激励保障政策等3个方面提出建议。她建议,制定托育行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对托育人才培养的财政支持力度,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同时,加快制定托育领域专门性立法,将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列入准入类职业资格目录,规范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要求,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此外,健全激励保障政策,如建立托育服务人员职称评聘体系,并推动与薪酬待遇挂钩,营造尊重托育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管邵永海:

建议增加带薪陪护假,让子女“常回家看看”

邵永海认为,要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建议科学有效地增加老年人子女陪护假期,可按照“假期法定”“分段递增”“灵活安排”的方式推进。具体来说,将老年人子女陪护假纳入《劳动法》或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子女有权享有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期用于照顾年迈双亲。在具体假期天数计算上,他建议在父母退休后,根据其年龄增长适当增加陪护假天数。邵永海还建议,子女陪护假期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允许分散使用,而非一次性休完,以便于突发情况下随时提供照顾,而不必担心连续离岗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

建议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征收

江浩然表示,目前,部分企业存在社会保险费逃缴、少缴、漏缴等行为,虽然名义社会保险缴费率比较高,但是实际没有全部征收到位,“高标准、低执行”的情形偶有发生。为此,江浩然建议,进一步强化税务部门的权责征收职能,全面打通数据、梳理分析、统筹管理,以税务系统中的有关数据作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重要参考,既简单易操作,也可以最大程度上规避不缴或少缴的行为。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征收,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公平的问题,同时可以进一步充盈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提升基金总量,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金缺口问题。在严格征收和公平征收的前提下,建议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对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进一步测算,在适当增加社会保险费总量的基础上,降低社会保险费缴纳费率,改变名义费率较高,而实际征收额不足的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北京市委主委王红:

建议多方联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王红建议,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联动,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权益维护咨询服务平台,更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她认为,应探索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进行专项规范,比如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劳动安全、专项集体合同、医疗保险、运营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等,进一步强化平台企业或其合作企业的责任。相关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发布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王红还建议,扩大劳动者权益救济渠道,做好调解咨询工作,让调解贯穿劳动者维权之路;完善诉源治理平台,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发挥行政行为及法院裁判的示范作用;建立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为核心的多元解纷制度,法院、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等合力做好矛盾预防工作,加强诉源治理,避免纠纷升级。

来源:中国社会保障杂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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