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根据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的“企业退休档案信息数据整理(中台)”进行退休预审(数据整理)网上申报,打印《参保人员信息申报表》,线上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退休预审(数据整理)网上申报操作说明》(点击跳转)。
(2)企业经办人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信息申报表》、女职工的岗位说明。
(3)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审核计划,对企业线上申报的信息及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修改并确认数据整理申报信息。审核通过的,数据整理审核完成;审核不通过的,注明不通过原因。
(4)企业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数据整理审核结果,并告知职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企业领取档案等报送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企业根据不通过原因,对材料缺失或信息填报不正确的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后,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