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乡居民“老有所依”,我市首笔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落实到位

2024-08-05 14:41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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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首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由南部山区柳埠街道石匣村缴纳成功,石匣村22名村民也成为我市推动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新政策后的首批受益者。

 

今年以来,我市决定探索开展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坚持完善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为基金筹集办法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民主自愿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引导、逐步推广,积极稳妥开展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市社保中心先后赴市中区、莱芜区等区县街镇、村居和社保经办机构开展调研,通过与部分村(居)支部书记等群体的座谈交流,充分了解村居人员年龄结构、流动外出情况、参保意愿和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收支现状,紧紧围绕资助方式合规性、资助标准公平性,资助缴费可持续性进行探讨,在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符合我市实际的集体补助工作通知。

集体补助工作开展后,柳埠街道石匣村与南部山区社保经办机构紧密配合,对全村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村两委结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本村集体经济状况研究补助方案,按照先个人缴费后集体补助的要求,确定了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以及资金来源,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对方案进行了公示并组织实施。针对部分村民对集体补助政策了解不够深入的问题,村两委联合区居保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村民进行政策宣讲和解释,有效提高了村民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促进了集体补助工作圆满完成。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一村一策”原则,持续做实做细集体补助工作,推动更多村居参与,让参保群众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着力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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