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社会各方面方便、快捷地获取我市社会保险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的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在全省统一公布 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我市2024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207元和4242元执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工伤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基准费率八个档次,按基准费率测算工伤保险费收入。
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1-12月,全市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预计基金收入共计619.40亿元、基金支出共计489.60亿元,当期结余129.80亿元。其中:
1.职工养老保险预计基金收入562.33亿元,基金支出444.19亿元,当期结余118.14亿元。
2.居民养老保险预计基金收入43.32亿元,基金支出36.64亿元,当期结余6.68亿元。
3.工伤保险预计基金收入13.75亿元,基金支出8.77亿元,当期结余4.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