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84H/2024-0004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配分类:部门计划及总结
  • 发布日期:2024-03-06成文日期:2024-03-06
  • 标题: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人力资本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人力资本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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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

现将《济南市人力资源人力资本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产业发展处)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人力资源人力资本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印发<加快推进山东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35号)等文件精神,立足服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体经济发展,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决定在全市实施人力资源人力资本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服务实施就业优先、人才强市、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与国家战略、城市定位、产业项目及企业需求相结合,以打造黄河流域人力资源服务高地为目标,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对照“十四五”规划,实施“七大专项”行动,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和人才服务力量,加快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激发新动能,塑造新优势,打造新生态,促进劳动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内培外引”专项行动,持续壮大市场主体

1.招引中高端优质企业。统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布局,产业规模快速扩张、结构持续优化。到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力争达到2500家,营业收入达到600亿元。聚焦国内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加大行业名优企业招引力度,重点招引一批业务经营稳定、经济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优质中高端企业。各区县(功能区)提升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综合运用园区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联合招商等方式,重点引进业态先进、规模较大、辐射能力强的优质企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做大做强龙头骨干企业。到2025年重点培育形成10家左右营收超10亿元的经济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服务网络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和80家左右营收超1亿元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支持营收规模较大、产业附加值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总部企业,并重点推荐省级发展扶持项目。对获得省级发展扶持项目的,在落实省级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1:1的市级配套奖励。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济南品牌,培育一批市级领军机构。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制定行业发展标准规范,按规定承担就业和人才工作领域相关试点示范事项。每年储备一批成长性好、专业技术能力强的骨干企业,推荐一批业绩稳步增长的企业升规纳统,对新增入库并连续两年在库统计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我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试行骨干机构常态化联系和动态调整,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提高产业发展组织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署,在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科技、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应用等重点领域,推荐认定一批“专精特新”行业机构,引导和支持中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鼓励“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焦济南重点产业初创型、成长型企业,在人力资源规划、人才评价、人才引育、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领域,进行管理合作、平台开发、产品创新,加速与实体企业融合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实施“产业融合”专项行动,强化服务发展作用

4.发挥服务人才就业作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多渠道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求职招聘、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助力重点群体实现高质量就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参与春风行动、校园招聘等公益性就业服务活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送服务“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等专项行动,扩大市场化促就业服务范围。建设“海右人才就业数智化平台”,建立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双归集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平台强大功能,聚焦全市重点产业常态化开展供需对接服务活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劳动用工、招才引智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优先推荐认定为省、市级领军机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加大市场化引才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好人力资源服务“聚才兴业”计划,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有序承接政府人才服务项目。开展市场化引才聚才行动,增强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效能,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专业领先的高水平猎头机构。加强企业市场化引才宣传引导,激发行业机构引才热情,鼓励猎头机构发挥市场化、专业化优势,通过“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对成功引进主导产业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机构,按规定享受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30万、20万、10万元。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探索开展“人才管家”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6.强化实体经济人力资源支持。聚焦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精品钢与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四大主导产业,引导行业机构深度参与生产经营、机制调整、工艺改造、流程再造、技术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行业企业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发展面向相近领域人力资源服务。支持龙头实体企业建立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周期性、季节性用工蓄水池,探索共享用工模式,推动人力资源“内外双循环”优化配置。(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实施“集聚引领”专项行动,建强产业平台载体

7.优化产业园功能布局。以投行式思维、要素式集聚、市场化运作,高标准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槐荫区、历城区、章丘区、起步区等区县(功能区)建立特色园区。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工作,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补助。到2025年建成1个国家级、3个省级、5个市级和区县级产业园区,构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多层级、梯队式协同发展、相得益彰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生态格局。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结合自身优势,在驻地各类功能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等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联络站,贴近市场一线开展需求监测、供需对接、人才引育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8.强化产业园运营管理。健全完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协调机制,依据《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产业园建设、运营和管理,推动全市产业园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发展。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模式和运营方式创新,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市场化机制选聘职业经理人团队,以高质量、专业化的运营模式提升园区建设发展水平。对运营效能优、组织效果好、发展势头强的园区,按规定优先推荐省级扶持项目或市级产业园升级改造补助项目。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的园区,经评审认定按照每家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9.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水平,争创专业性、行业性国家级人才市场,打通专业人才开发、引进、流动、配置全链条,吸引和聚集各类专业人才,提高在人才资源配置上的效率和专业化程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综合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推动人才市场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动能提升”专项行动,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10.全面提升数智化水平。落实“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业”行动,优化升级“海右人才就业数智化平台”,探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字化、智能化动态管理服务,加快推进行业数智化转型。鼓励将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深度融合,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加速培育人岗智能匹配、人力资源素质智能测评、人力资源智能规划等新增长点。对开展技术融合创新,实现提质增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先推荐省级扶持资金奖补项目。建设人力资本公共服务(济南)中心,推动人才价值指数建设,深入推进人才价值指数应用。探索构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云开放平台,积极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网络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在线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引导人力资源平台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共享,扩大线上服务覆盖面。深化共享经济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应用,为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和劳动者兼职、灵活就业提供服务新模式。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关于人力资本服务业的要求,围绕人力资本服务标准、信用、品牌和数字化建设,聚集人力资本服务资源,促进人力资本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积极培育人力资本服务新动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转化研发成果,参与技术合同登记,参评高新技术企业等。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方面提供支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社团组织、产业园区等,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理论、关键技术、融资保险、商业模式等方面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规定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实施“协同共进”专项行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13.践行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依托黄河流域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深挖区域优质资源,继续承办黄河流域(国家级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连续举办黄河流域人力资源人力资本服务创新大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系列研修、培训、交流等活动,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举办行业高质量发展论坛、项目路演、供需对接等交流合作活动,打造黄河流域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品牌,逐步扩大联盟在行业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促进开放交流合作。实施“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依托,争创省级、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贸易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积极吸引外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济投资创办企业和设立分支机构。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等地区,在跨地区人才交流、行业协作、资源流动等方面加强合作,带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乡村人才振兴开展专项招聘、供需对接、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建设等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机构、行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深入开展送服务下乡、送人才进村、送技能入户、送品牌到家、送管理上门等“五送”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实施“强根固基”专项行动,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16.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培育工程,开展市级领军人才认定,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领军人才,逐步建立覆盖行业龙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的领军人才库,打造一支高水平的行业人才队伍。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加快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持续开展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研修培训,定期举办行业领军人才交流会、人力资源服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探索建立市级行业智库,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政策建议、市场分析和人才培养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开展专题培训,探索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提升行业统计监测水平。加强统计组织和监督管理,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强化年度报告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科学性、及时性。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数据管理,完善定期监测与快速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分析。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研,加强数据分析与应用,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供求发展趋势,为出台行业发展政策提供信息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健全信用和标准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服务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探索实行信用分类管理。积极参与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宣传贯彻工作,建立覆盖全业态和全过程的标准体系。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实施“护驾远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9.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结合国家战略和区域实际情况,深入人力资源机构、实体企业掌握实情,了解行业细分领域需求,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党建引领,结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开展各种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巩固党建基层阵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加大行业支持力度。加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产业政策供给,统筹使用好各项资金,落实好产业优惠政策。支持各区县(功能区)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机构培育、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以及促进就业、招才引智等活动。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组建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基金。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投融资渠道,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信贷产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1.规范市场活动秩序。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落实告知承诺制。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充分发挥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站位、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推进人力资源人力资本服务业创新发展纳入重点工作,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在政策倾斜、人员保障、资金扶持等方面凝聚工作合力,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分解任务,严格职责分工,强化工作督导,动态掌握工作进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情况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配置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成效。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我市将定期推荐和表扬一批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改革先锋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项目,汇编一批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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