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事】-【失业类】-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4-10 15:02 访问次数: 字号:[ ]




 办事项目

失业登记

办事依据

《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1〕48号)《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失业登记相关业务流程的通知》(鲁就人函)2020〕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079 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省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市城乡劳动者。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

(二)外地户籍提供居住证。

办事程序

1.个人申请。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将申请人信息与工商、社会保险等部门数据进行核验,审核合格后,办理失业信息录入,即时办结;审核不合格的,当面告知不合格原因

3.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验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辖区失业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核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

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办理。

办理时限

即时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告知、电话告知,劳动者也可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自行查询。

服务电话

历下区 86952350               市中区 82078418

槐荫区 87958912               天桥区 85872745

历城区 88115017               长清区 87222253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10906               钢城区 75873077

平阴县 87890723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2689993               南山区 88112713

起步区 666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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