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事】-【就业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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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42号)、《关于简化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业务流程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83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减证便民落实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99号)、《关于进一步简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20〕6号) ◆申请条件 属于我市居民,离校两年内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下限给予不超过60%的比例进行补贴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毕业证(国外留学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办事程序 1.单位申请。 (1)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 .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搜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者发放补贴。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个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5953984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8210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667996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785703 南山区 88112713 先行区 666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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