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济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社区微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济就办〔2023〕6号)文件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下沉提效,依托前期“四型社区”创建、“一刻钟服务圈”建设等工作,我市基本具备了开展“社区微业”工作的能力,为进一步推动业务进展,制定该计划。
二、决策依据
依据《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微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的通知》(鲁就办字〔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计划。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挖掘社区就业潜力,拓宽社区就业渠道,提升社区就业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居民“家门口”就业创业,进一步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该计划。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了工作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更好更快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就业需求。二是坚持统筹城乡,促进城乡社区就业服务均等可及。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社区在稳就业方面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不断拉长长板、补齐短板、加固底板、打造特色。四是坚持共建共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社区微业”推进格局。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基层首创,加强典型带动,支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创新。
(二)指出了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通过发展社区商贸服务业促进就业、推动家政服务业等机构提质扩容吸纳就业、促进社区吸纳灵活就业、开发政策性岗位兜底保障就业等措施大力拓展“微就业”。二是进一步优化社区创业场景、打造社区微创空间、加大社区创业支持、选树社区创业典范支持“微创业”。三是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发展社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微组织”。四是建立社区培训清单、抓实小微特色培训、创新社区培训模式培训“微技能”。五是大力建设社区就业驿站、推动就业供求有序对接、强化困难群体帮扶、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优化“微服务”
(三)强化了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市级抓统筹、区县抓推进、镇街抓落实、社区抓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年度工作目标。二是强化典型带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先行先试、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社区微业”形式和做法。三是强化支持保障,整合各项补贴资金等,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持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便捷化。四是强化绩效评估,要将“社区微业”三年行动计划与就业服务质量标杆机构评选、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定期开展专项评估、社区居民服务满意度调查,督促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 0531-51705256、0531-5170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