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驻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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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申请入驻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意见>的通知》(济就办字【2018】6号) ◆申请对象 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办的注册1年以内的初创企业或创业项目 ◆申请条件 申请入驻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经营单位,且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独立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一)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注册1年以内的)或创业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驻: 1.属于科技研发与应用、环境保护、生物制药、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影视制作、文化传播等科技型、创新型的。 2.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和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手段经营的。 3.特困家庭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二)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财税、法律、培训等相关服务的其他企业可申请入驻。由创孵中心在综合服务大厅安排服务窗口面向入驻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初创企业或创业项目,填写《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企业人员名单》,并提供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营业执照和创业规划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办理地点 1.网上办理:登录“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查询办理事项申请办理或将申请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cfzx@126.com 2.现场办理: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一楼创业服务大厅(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1号楼) ◆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咨询电话 0531-88819303 0531-8881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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