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项目制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4 15:31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稳定就业,根据《山东省“十四五”职业培训规划》、《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2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1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项目制培训项目。

一、征集项目要求

培训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1.围绕“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以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战略,开展的各类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

2.结合打造山东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开展的“金蓝领”、“鲁菜师傅”、“山东手造”、“齐鲁建筑工匠”、“设施农业”、劳务品牌等特色培训;

3.对脱贫劳动力、残疾人、去产能失业人员、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

4.我市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需求开展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可考核鉴定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工种(职业)不包括在内。

项目工种(职业)名称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相关技能类职业工种及人社部门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名单。

二、项目培训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之外且符合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补贴范围的人员。

三、征集对象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

2.驻济企业;

3.驻济高等院校、技工(职业)院校、具有合法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征集时间

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9月5日止。

五、征集程序

1.项目征集申报;

2.专家评审;

3.项目清单公布。

六、材料要求

各征集对象应充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实际需求,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提出符合实际的培训项目,填写《济南市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9月5日(含)前将PDF和电子格式的征集表反馈至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鹏      

联系电话:51705257       

邮    箱:jnjybgyz@jn.shandong.cn


附件:济南市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表.docx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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