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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证书业务须知


发布日期: 2022-05-20 16:23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补发证书业务是指已领取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遗失,申请补发。考生点击页末链接可在线申请。

二、补发证书范围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2021年度及以后上线电子证书的,不再受理补发。

2.2003年度及以后取得的审计(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审计成绩合格证书,不再补发。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在证书查验模块打印电子查询结果或下载电子证书。

3.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再补发,考生可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申请职业资格证明。

4.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45号),会计(初、中级)、护理学初级(士)、通信(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发分别由各自证书发放机构负责办理。

三、人社部负责印制补发证书,证书下发后短信通知考生领取,请确保预留电话畅通。接到通知后,考生可自愿选择申请EMS邮寄证书,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203室。

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处理,同时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申请补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需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再填写《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将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jnrsjrskszx@jn.shandong.cn。

 

附件:证书补办申请系统操作指南

 

补发证书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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