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237010049300026XW/2022-00257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配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2022-04-11成文日期:2022-04-11
- 标题:《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件名称:《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件性质:其他文件
文件实施时间:2022年4月11日
一、培训要求
对我市创设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全员开展岗前培训,做到安置一人、培训一人、上岗一人。
二、培训目的
提高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位适应能力和岗位专业技能。
三、培训对象
按照《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22〕3号),经公示审批并签订协议的安置对象。
四、培训内容
通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五、培训方式
全程线下和线上+线下相结合两种。
六、课时要求
全程线下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总课时不得少于15学时(其中:通用知识培训不得少于5课时,专业技能培训不得少于10课时);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总课时为15学时(其中:线上5课时,以通用知识培训为主;线下10课时,以集中实训、实操方式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每学时45分钟。
七、培训实施主体
按照“谁开发,谁培训”的原则,公益性岗位开发主体负责岗前培训的统筹组织实施,并负责培训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补助标准
全程线下培训方式标准200元/人;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方式标准,线上补助40元/人,线下补助160元/人。
九、主要政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35号)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号)
十、解读单位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处
咨询电话:0531-51705268